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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海珠区凤阳街办事处招聘雇员4人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8-13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对外办公)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05室;联系电话:;联系人:易小姐)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户籍人员)、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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