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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邢台南和县民政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6人公告

南和县人民政府官网 2019-08-05

(五)体检

1、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9年8月20日。

(六)政审

2019年8月22日—23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报考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到低分采取摘牌的方式依次选择岗位;拟聘用的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不再选岗。

2019年8月25日,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政审、选岗情况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同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共三年)。

(八)岗前培训

2019年9月1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9年7月30日

原标题: 南和县民政局 关于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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