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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招聘民政计生前台(窗口)接待员1人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9-08-01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单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工资待遇

前台接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辅助人员薪酬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越秀区农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日

原标题:越秀区农林街2019年公开招聘民政计生前台(窗口)接待员公告发布时间:2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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