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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11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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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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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1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已经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5.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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