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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党建指导员9人公告

广东汕尾人才网 2019-07-08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区组织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组织人社局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分配,各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区组织人社局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合同期间,由区组织人社局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组织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薪酬待遇。按每人每月3600元发放,“五险一金”按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组织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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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19年7月5日

原标题: 2019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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