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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市面向在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1人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28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

社区工作者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后,由各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管理方式,可继续留在原社区工作,也可离开原社区工作岗位,进入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聘用人员与所报考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统一管理。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标题:2019年度北京市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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