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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5人公告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19-06-03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提至3745.49元(其中:工资2000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080.67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364.82元,岗位补贴300元)。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

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幅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定期调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制度。

2、奖励机制

各用人单位对聘用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冬季取暖费1700元,同时,根据社区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每年上调基本工资50元。

按照聘用人员学历另计发工资,大学专科学历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学历3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9年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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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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