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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5人公告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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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加强我市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塔城市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塔城地区户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适当放宽至42周岁以下;

5、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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