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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9-05-13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工资待遇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负责解释,荔湾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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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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