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关于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于考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关于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证件材料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告知考生。
4.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的,即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如岗位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1年,即要求2018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如对《招聘简章》有关信息存在疑问,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崇明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监督电话:。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