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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2人公告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工作委员会 2019-04-19

(四)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驻东沙街监察组朱先生反映,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708室,电话:。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驻东沙街监察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后试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若出现面谈、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原标题:东沙街关于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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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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