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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3人公告

常熟市人才就业网 2019-04-15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者,一经录用,由综合执法局(综合管理局)调配至勤务片区的相关网格工作,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入职第一年实行人才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工作表现合格者可转正,纳入街道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根据得分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或辞职的;

5.试用期内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交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待遇。

2.聘用待遇:按现有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

原标题: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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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熟市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公社区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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