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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招聘党政储备人才50人公告

宿州人事考试网 2019-04-08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按照科级以下职务人员标准,报销考生面试及体检环节往来基本路费,并统一提供面试及体检环节住宿。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随意放弃等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参与当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考试。放弃任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予以报销相关路费。

招聘人才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每月可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可以重复发放。具体标准为:一类人才1000元/月、二类人才900元/月、三类人才800元/月、四类人才700元/月、五类人才600元/月。

2.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在县域内均无房人员,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等,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租房补贴。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按“一人全额、一人减半”标准享受。具体标准为:一类人才1000元/月、二类人才900元/月、三类人才800元/月、四类人才700元/月、五类人才600元/月。

3.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在县域内均无房人员,在县域内购买首套商品房,凭房屋买卖合同等,经评审合格,可一次性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补贴金额等于60个月租房补贴总额。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在申请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按月支付的租房补贴。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按“一人全额、一人减半”标准享受。具体标准为:一类人才6万元、二类人才5.4万元、三类人才4.8万元、四类人才4.2万元、五类人才3.6万元。

4.家属就业。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适当照顾”的原则,安置招聘人才配偶:

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条件,优先安排到我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原在企业工作的,县人社局优先推荐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向县人社局提出自主创业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享受贷款扶持等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尚未就业的,可由招聘人才用人单位根据本人条件优先提供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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