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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019-04-02

(二)所需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须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

3.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留有核查电话,本人签名);

4.《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名);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本人签名);

7.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证书照片,空白处本人签名);

8.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件或证书照片,空白处本人签名);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资格复审时补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结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对初审符合要求的报考者,择优确定参加适岗能力测试人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适岗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情况,结合招聘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在招聘员额内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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