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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123人公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03-13

(六)公示与录用

经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朝阳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或到岗后随即离职的情况,街道(地区)可在公示发布后2个月内从报考本单位的考生中,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补录空缺职位报招考办公室备案,并在本辖区进行公示。

(七)补录

整体录用工作结束后,建立储备人员库,将通过笔试合格线的、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储备人员库。各街道(地区)如2019年2月后出现预期外离职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于2019年10月,向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在报考本单位的考生中依据依次递补原则进行补录。

五、招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考人员到岗后,任命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或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考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朝阳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朝社委发〔2018〕3 号)执行。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候选人。

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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