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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招聘社区组织员12人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9-02-18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党政办公室(电话:)负责解释,街监察室(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荔湾区华林街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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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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