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长铺镇党建办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2月23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方式
理论考试为闭卷方式,计算机操作为上机操作。分值比列为6:4。
3. 笔试要求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可经绥宁县长铺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后开考。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4.考试内容
公共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应用、计算机操作。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2019年2月27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4.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提供常规体检(肝功能、血常规、心电图、血压、心率等)合格表,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与长铺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三年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优秀的在社区换届时推荐为社区两委正式候选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待遇为20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正式聘用人员待遇:全年综合待遇(含“五险一金”等)不低于4万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广泛监督。
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事项1.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绥宁县长铺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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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原文链接:绥宁长铺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