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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招聘社区组织员1人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9-01-18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沙面街党工委办公室(电话:)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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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街党政办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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