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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南昌县塔城乡招聘村(居)监察联络员11人公告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04

三、聘用管理

村级监察联络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塔城乡党委颁发聘任书;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村级监察联络员聘期5年,原则上在同一行政村内只能聘用一次。

四、工资待遇

村级监察联络员享受村正职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塔城乡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塔城乡村(居)级监察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南昌县塔城乡公开招聘村(居)监察联络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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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乡村(居)级监察联络员招聘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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