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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遂宁市船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25人公告

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9-01-02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船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和区民政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区现行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兑现。

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特别提示

需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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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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