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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丰都招聘社会救助人员30人公告

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12-25

十、聘用及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任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续用。

聘用人员身份为非编制内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850元。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1650元,津贴补贴为600元,绩效工资为600元,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年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基本工资由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全县最低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并按国家和本县相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办理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用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选用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丰都县民政局)

咨询联系电话:

原标题: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简章

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 2018重庆丰都招聘社会救助人员岗位表下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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