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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广州海珠区滨江街招聘雇员1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12-19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滨江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地下)。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2)《滨江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1);

(3)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

(5)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滨江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

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滨江街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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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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