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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常德市临澧县新安镇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聘1人公告

临澧县人民政府 2018-12-13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安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务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新安镇党委研究同意,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应聘者报考意向,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新安镇党委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新安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新安镇党委根据情况安排到村(社区)工作。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一般一聘3年。

十二、相关待遇

1. 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承担,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月工资不低于一般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养老保险按政策由县财政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其它保险由乡镇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村(社区)予以保障。

2. 党建联络员工作满2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可多途径择优使用: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指标,面向党建联络员考录公务员。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新安镇党委研究后决定。

原标题:新安镇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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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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