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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枣庄市峄城区招聘社会化职员11人公告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12-07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为三年一签。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招商岗位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每年底可根据工作完成实绩,经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不超过6万元的绩效工资。其他岗位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每年底可根据工作完成实绩,经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不超过3万元的绩效工资。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峄城区公开招聘社会化职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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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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