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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6人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 2018-11-23

八、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五险"单位统筹部分。

1.基本工资:拟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平川区临聘人员标准执行,第一年每人每月1800元(其中包括扣除个人缴纳"五险")。续聘期内工资与平川区临聘人员工资同步。

2.岗位津贴:复兴乡、种田乡、黄峤镇每人每月300元;共和镇、水泉镇、王家山镇每人每月200元。

3."五险"单位统筹部分:由承接主体统一缴纳"五险"单位统筹部分,聘用期内"五险"按平川区社保局每年核定的基数为准。

(二)岗位管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购买主体为白银市平川区政府,平川区民政局是具体实施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公司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本公告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原标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平川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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