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上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测试内容包括近一年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等条例和社区建设相关知识,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应考人员必须自备黑色签字笔。
2.上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和技巧。
根据笔试及办公软件测试成绩合成后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进行排序进入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4.评分标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办公软件测试×20%+附加分。
附加分条件:具体以下各项,每项给予加1分(可累加)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退伍军人;
③户籍所在地为白沙街道所辖范围;
④当前居住在白沙街道所辖范围半年以上;
⑤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⑥有街道或社区服务经验的各类志愿者(民政、三支一扶、团委等)。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录用,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部门协审
拟录用人员由综治、计生、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资格,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招聘体检
根据笔试(机试)得分、面试得分及附加分累加总和,按照核定后编制数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白沙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付。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招聘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
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白沙街道办事处门户网公示一周。确认录用者,一旦放弃,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岗位。
(二)岗位待遇
岗位招聘办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街道考核通过后正式上岗。
待遇标准: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每个月1999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标准进行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白沙街道办公室,咨询电话:。
2.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三元区白沙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三元区白沙街道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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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白沙街道党工委
三元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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