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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海淀马连洼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21人公告

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05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公招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3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30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公招网()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将由马连洼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政审及体检

马连洼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马连洼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公示,公示期7天。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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