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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广州海珠区龙凤街道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1人公告

海珠区人才信息网 2018-10-31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按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本次工作属于短期性工作,我街将与本次招聘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半年。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包干(含单位与个人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结束后不进行续聘。

五、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珠区龙凤街道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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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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