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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52人公告

青秀区人民政府网 2018-10-29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每个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指导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协议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青秀区人社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指导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中共青秀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中共青秀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咨询,咨询电话:、。

原标题:青秀区2018年公开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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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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