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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海珠区官洲街道招聘社保工作协管员3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10-26

(三)体 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原标题:官洲街道公开招聘社保工作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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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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