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江苏常州经开区潞城、丁堰、戚墅堰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3人

2018-10-22

(四)资格复审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六)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享受与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潞城街道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丁堰街道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戚墅堰街道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潞城街道办事处

丁堰街道办事处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9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