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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部招聘3人公告

武汉人才网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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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组织部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红色物业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组织部综合岗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优先;

3、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能力,文字功底强、吃苦精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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