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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天津市和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6人公告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2018-09-30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按照各岗位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体检人数未能达到招考人数比例的,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工作由和平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体检工作由和平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中天人力资源网。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和平区民政局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纳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生活补贴待遇按照《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和平区民政局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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