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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西青区民政局招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9人公告

天津社区工作者招聘,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 2018-09-19

【导语】2018天津西青区民政局招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9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天津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天津社区报考条件天津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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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要求,加强西青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5人和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4人。经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与相关街镇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到街镇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至2000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夜班、节假日加班及错时上下班,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6.服从用人单位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党员、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是由所在街镇开具证明,非本区工作经历的需加盖所在区民政局公章)、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退役士兵;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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