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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9-05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等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作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原标题:关于江南中街道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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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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