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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广州海珠区沙园街道招聘雇员5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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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沙园街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雇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5名,主要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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