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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招聘协管员2人公告

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8-08-23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白节镇招聘2名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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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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