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档案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纪律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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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昆山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昆山市档案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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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档案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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