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南宁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
原标题: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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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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