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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张家界市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81人公告

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08-06

六、选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选聘的大学生党建指导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开展岗前培训。

2.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署为期3年(一个聘期)的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支付其试用期的工资。

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区县委组织部分别研究聘用人员名单和劳务派遣单位,选聘的党建指导员工作期限为3年。一个聘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一个聘期合同,但不得超过两个聘期;两个聘期满后,不再续聘。

4.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按月发放,由当地财政部门负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工资代发单位代扣代缴。按国家政策享受的其他福利,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聘用人员具体表现研究落实。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选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网、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两新办:

(二)考务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九、本次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相关政策由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 共 张 家 界 市 委 组 织 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原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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