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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采编岗位政府雇员招聘4人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8-07-25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采编岗位政府雇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即稿费)”的薪酬方式。

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取得新闻行业初级职称满3年)年包干经费8万元(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中级专业技术岗(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新闻行业中级职称)年包干经费12万元(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按月进行考核评定,超额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者,另行计发绩效,并在下一月的工资中一并发放。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采编岗位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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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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