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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海珠区凤阳街招聘雇员1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7-23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原标题:凤阳街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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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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