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按6:4确定。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即组织考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
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党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则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分配到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单位从事党务工作。拟聘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益阳高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益阳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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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新区组织工作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