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自愿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招聘单位审定后,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参照墩上街道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 璨 咨询电话:
原标题:墩上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