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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招聘1人公告

嘉兴人事人才网 2018-06-28

(4)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语言类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6比例的将组织面谈,并根据面谈结果确定入围考试人选;不到1:6比例的,则直接进入考试环节。入围考试的人选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面谈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核及考试

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入围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考试满分100分,入围分数为8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分数均在80分以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不到入围分数的不予递补)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个聘期结束后将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招聘公告、考试通知、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

原标题:2018年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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