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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临沂市罗庄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20人公告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8-06-22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过后予以聘用。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社区工作者由街道组织按照总成绩排名和岗位要求进行选岗。

聘用人员主要在城市社区、无人管理小区担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中共党员的,优先安排在商城、商圈、商会等“三商”党组织担任非公党建专职指导员。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

3、合同期满后,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2600元/月,购买五险,可根据岗位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以后根据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建立增资机制。

4、社区工作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进行管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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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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