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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招聘辅助岗位编外人员5人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 2018-06-13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辅助岗位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党员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及其它事宜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及上岗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郫都区编外人员用工成本保障标准发放。试用期间不服从用工单位安排、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遵守用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郫都区编外人员用工成本保障标准执行。

四、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监督。

(二)本公告由郫都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三)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原标题: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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