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累计无故旷工5日以上的;
5、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工资待遇
1、被聘用工作人员工资试用期期间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满合格后,被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并缴纳五险。
2、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
原标题:2018年永安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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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