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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0人公告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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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禁毒委《关于创建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经天津市红桥区政府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红桥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属劳动派遣合同制)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女性戒毒和康复岗年龄在35至48岁之间(1970年12月31 日至1983年12月31 日出生),女性宣传和讲解岗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1983年12月31 日至1993年12月31 日出生),男性戒毒和康复岗年龄在21至35岁之间(1983年12月31 日至1997年12月31 日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体重要求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1.3倍。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直系亲属参与邪教活动的或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符合聘为红桥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

四、岗位职责

负责对全区社戒社康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帮扶教育、毒品预防和禁毒宣传等工作。

五、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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