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察。根据成绩,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经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原标题: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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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